159-6912-8835

律师介绍

王玉用律师 王玉用律师,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现为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副主任)。执业以来,其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刑事辩护,以及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主攻方向:刑事辩护、公司法。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玉用律师

手机号码:15969128835

执业证号:15303201710825361

执业律所: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曲靖市宣威市文化路170号

成功案例

未成年人收取“保护费”涉寻衅滋事罪

案情介绍:

小宁是家中独子,父母均在外地务工,只能与年迈的爷爷在家中相依为命。逐渐的,小宁感觉被抛弃了。

中学期间,小宁结交了三四个社会青年,跟着他们四处勒索,抢夺中小学生的零花钱。逐渐小宁的畏惧之心消失,后来索性辍学,跟着社会青年混日子。觉得还不过瘾,小宁决定自己单干,要当真正的“大哥”。

小宁不断在学校附近的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出没,告知学生有任何困难就找他,只要能交得起“保护费”,什么事情都可以搞定。从最初的几元钱发展到几十、上百元,从最初针对认识的学生到后来扩大到不认识的学生,小宁的“事业”越来越大。有些学生因此不愿意上学,有些因此学习成绩下降。校方报案后小宁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法官说法:

有些在校男生仗着自己年龄略长、个子稍大、有外人撑腰等所谓的“有利条件”,对在校中小学生无故索要钱财,但却对自己行为性质没有清晰认识:觉得自己只不过要了点儿小钱,不是什么大事。而且自己很“仁义”可以帮他们摆平一些事。殊不知,我国刑法设立了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便可能构成犯罪。身为父母要以身作则,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并通过言传身教灌输给孩子,切实履行监护、教育的责任,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孩子因小失大、走上邪路。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